关于我被非法解雇一事的补充说明

昨天的文章由于涉及内容较多,思来想去,我觉得有一些关键的地方说得不太清楚,尤其是关于解雇我的理由。这里补充再说明一下。

当时对我有个警告,那是一个会议决议。这个决议也是由可参与会议的领导发给我的。

xh半年检会议记录:

工作期间一些主要问题

1、行政

轮值主编期间,回复作者邮件和整理排搞表的时候,经常会有遗漏和错误,或者没有及时整理,带来交接上的问题。

网店收支账目和项目总结有比较严重的拖延。

2、内容生产

在内容策划方面很少提出建设性意见,在标题、排版、传播等方面缺乏编辑的敏感度。

对自己负责的平台运营状况没有做及时的跟进总结,数据更新不及时。

3、管理

主要负责工作是网店运营和网课的开发。经常处于停滞状态,没有及时上新和开发新课程,缺乏统筹和计划,也没有及时跟进进展。

没有发挥应有的管理职能,工作状态被动。

综上:经管委会讨论决定,给予xh一次警告,并给予两个月的观察期。如果在两个月内以上问题没有得到显著改善,公司将会提出辞退,终止与xh的劳动关系。

——2019年12月02日,我收到邮件的内容

在她们发出这个决议的两个月后,就宣布我不胜任工作,并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,可能在她们眼里,这是非常合规的流程吧。

但是,从一个劳动者的角度,我需要明确几个事实,免得有人捏造另一番叙事,搞得好像我是扭曲真相,故意找尖椒部落的茬。

首先,梳理下我在尖椒部落工作的时间线,请看下图。工作内容中黑色粗体部分表示新增工作内容。

讨论结果:

1、原创内容需要团队参与/兼职编辑专注工友稿件/畅子砍掉涨知识的内容/ ——2019年10月30号会议记录的电子邮件

第一,我入职尖椒部落后的一年,既通过了试用期顺利转正,而且转正后在工作能力的问题上没有受到任何的警告。可以说,在入职后的一年内,我对于我的工作职责是胜任的,否则早对我提出警告并解雇了,不可能还给我续约。需要说明的是:在入职一年内,我的岗位是编辑,我的工作职责是编辑。从2019年2月份后额外安排了女工写作班的工作,5月份正式安排了网店和社企等工作,但是主要的工作仍然是聚焦于编辑工作。

第二,领导安排我工作满一年后合同续签,机构说我的能力有所提升,给我涨了450元的工资,但是岗位并没有改变,工作内容也没有调整。自合同续签后的五个月,也没有对我的工作提出任何的警告。

第三,从2019年11月开始,我的主要工作内容即编辑工作,开始被外包,也就是所谓的「兼职编辑」。而就在开始使用外包后一个月左右(2019-12-02),对我的提出严肃批评。批评的目的,明眼人都能看出来,不是为了帮助我改进,而是要按照「不胜任工作」开除我,以规避法律规定的2N赔偿。为了做得好看,她们还设置了两个月的观察期。

第四,但是,在2020年1月16日,在她们自己设置两个月「考察期」还没结束,也没有对我进行任何工作的详细评估的情况下,就通知我被解雇了。我想,任何人都能看出来,这个所谓的劳工机构,是多么迫不及待地把我开除了。

第五,不过,她们自以为搞一个会议结论警告一下员工,自行设置所谓考察期,就可以用最便宜的方式解雇员工了。但是她们不懂的是,「家法」代替不了国法。国法规定,你得对你认为不能胜任的员工进行培训,且培训后评估仍然不合格,才能以N+1的代价解雇员工。但实际上,尖椒部落在警告我之后,没有对我进行任何的培训,也没任何评估。所以,这自导自演的一场玩弄劳动者的游戏,是纯属非法的。一个劳工机构难道还不清楚「劳动合同法」的规定吗?这恐怕是有意为之吧。

第六,还需要提一句。就一个简单的赔偿金额,我的主管通过邮件给我先后变了三次,第一次是1个月赔偿,第二次1个月+15天赔偿,第三次是两个月+15天的赔偿。是她们不懂法律,还是觉得我不懂法?看人下菜吗?

面对一个违法解雇员工,违法使用代缴社保,用外包或者说兼职代替正式工的劳工组织,我仍然还得这么自辩一番,这令人感到心酸。但是,事实就是事实,真相就是真相,这不容得有权有势者任意篡改。

而且我在此声明:作为尖椒部落雇员,对于有关领导侵害我的权益的违法行为,本人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。

邮件截图